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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民族宗教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宗教工作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0/6/11 17:28:41

     
    鲁山县以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明标准,创亮点,抓监管等举措,全力推进“整乡规范”工作,规范提升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规范化建设(管理)标准。对全县具有开放登记证的宗教活动场所明确14项规范化建设标准,民间信仰场所明确了12项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是打造示范点,形成以点带面。县民宗局率先在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场所中各确定一个宗教场所进行示范点打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批进行学习参观,全面铺开规范建设。
    三是部门联动,严格验收。县民宗局联合相关单位对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制定了常态化日常监管措施,确保建设成效得到巩固。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6个,各乡创建工作稳妥推进中。
    来源:鲁山县委统战部